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示范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示范区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现就区内规上、限上企业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增强思想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展示示范区对外形象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追赶超越、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为巩固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是诚信守法经营。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主题创建活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卫生整治。各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不留死角。积极投诉举报露天烧烤、乱排油烟废气、焚烧杂物、污水乱排等,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生态文明。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企业内部LED宣传屏、宣传栏等载体播放、张贴宣传标语,通过企业周例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员工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切实提高员工知晓率和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责任感,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文明城市氛围。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