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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关于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09:49

杨陵区商务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的通知》(陕商函〔2017〕490号)要求,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对区内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企业自查(9月15日前完成)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自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队伍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是否到人,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是否欠账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运行情况。重点自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对业务人员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及掌握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自查企业是否建立设备设施档案,是否健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和记录,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库站、装、卸、储油设施、电气设备、消防设备、防雷电防静电装置、运油设备进行自查,自查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要作为贯穿企业工作的全过程,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重点自查近年来各级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自查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处置突发事件、油罐、油管泄漏处置方案;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熟悉方案,遇到突发事件,领导能组织指挥,工作人员能处置险情。

(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检查(10月1日前完成)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杨陵区商务局将组织安全注册工程师进行检查,对标逐条逐项检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关闭的关闭,确保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三)省商务厅督查(10月10日前完成)

在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杨陵区商务局检查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对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全省通报并严厉处罚。

三、有关要求

(一)杨陵区商务局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克服厌倦心理和麻痹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经营的首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隐患自查和整改,把事故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对标逐条检查,逐项予以落实,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方案及记录等,要装盒以备随时检查。

(四)各企业必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按照安全生产自查五项重点内容,将自查问题清单报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