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国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15:20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0〕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修订范围与条件

《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主要针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涉及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一)目录修订范围

1.增加或删除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2.增加或删除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3.增加或调整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4.调整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技术规格、销售业绩、执行年限等;

5.调整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单机用量、执行年限等;

6.调整《目录》中的其他要素。

(二)目录修订条件

1.增加及保留《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目录规定的领域;

2.增加及保留《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中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为国内企业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3.增加《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为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4.对于国内企业已经能够实现批量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从《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中删除。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区工信局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4月7日前,组织企业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建议报告及修订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纸质版材料一式份,须附电子版。

(二)省工信厅将对企业提出的修订意见进行汇总,初步筛选后报送工信部装备工业二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旭    电  话:029-87038070

 

工信发 70号 附件.docx


杨凌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