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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 奖补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3-02 15:07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拟开展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奖补项目征集工作,开展全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杨凌示范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制造业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制造业领域,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0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0年较2019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杨凌示范区XX企业”。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附件2)。

(二)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2019年和2020年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可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19年和2020年上报国家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和研发投入增量,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奖励企业和经审核的研发投入增量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研发投入增量总量和预算安排,确定奖补比例,提出各市(区)资金切块意见,省财政按照省工信厅切块意见拨付资金。示范区收到资金后,下达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企业准备项目申报资料一式(示范区存档4份,企业存档1份),项目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示范求统计部门。研发费用(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

联系方式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闫车太 02987038191

示 范 区 财 政局 许 强 02987036832

附件:1.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3.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申报企业自行搜索下载并对照使用

杨管工发2021 附件1 附件2.doc

杨管工发2021 附件3.xls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