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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10:44

杨陵区工信局、财政局,示范区有关协会,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6〕45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高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0〕241号)和省工信厅、财政厅统一部署,拟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务。重点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与社会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服务业务以及提升自身能力建设的项目。

(二)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业务。重点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助力中小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三)支持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业务。以发放服务补贴券方式支持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业务项目。

(四)支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发展。重点对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给予补助。

(五)支持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业务。重点支持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等培训项目;支持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人才服务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或业务奖补方式。

其中中小企业服务业务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主要采取事后业务奖补方式。运行监测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报条

申报单位须在杨凌示范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较大及以上事故,未被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施处罚。

(一)中小企业服务业务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已认定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服务业务优秀的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特约服务机构。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符合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服务商。重点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的我省数字化可信服务商。

(三)运行监测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市县中小企业工作单位或省级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机构;能够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企业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完善和统计监测及报表报送工作的相关部门;截止2020年第四季度,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支撑平台完成单月上报企业相关数据超过30户,或登录陕西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完成单月上报企业相关数据超过20户的县区。

(四)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和招聘引进服务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具有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业务相关能力的服务机构或单位。

四、申报资

(一)中小企业服务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1);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目录由企业自行编辑;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6.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6);

7.申报企业单位2020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8.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服务中小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等;

9.2020年以来开展业务的服务支出或建设投入(硬件、软件、办公场地、会议等)发票清单和专项审计报告;

10.2020年以来服务中小企业相关佐证材料(服务活动通知、服务协议、影像资料等);

11.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1);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目录由企业自行编辑;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6.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6);

7.申报企业单位2020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8.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服务中小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等

9.2020年以来开展业务的服务支出或建设投入(硬件、软件、办公场地、会议等)发票清单和专项审计报告

10.2020年数字化赋能平台或者产品服务中小企业相关佐证材料(服务协议、影像资料等)

11.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三)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1);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目录由企业自行编辑;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6.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6);

7.申报企业单位2020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8.中小企业运行预警监测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及成效、业务费用支出、下年度工作计划等

9.2020年以来开展业务的建设投入或服务支出(硬件、软件、办公场地、会议等)发票清单和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10.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四)人才培训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1);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目录由企业自行编辑;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6.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6);

7.2020年度会计审计报告和人才培训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8.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作报告(近两年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业务费用支出等)

9.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承担省、市任务项目提供,盖章)

10.人才培训工作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师资保障力量、开展培训工作软硬件设施、场地等)

11.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人才培训项目主要采取事后业务奖补方式进行,项目须为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承担2021年度省、市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训任务的机构还需提供项目主管部门任务授权书等文件(盖章)

12.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五)人才招聘引进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1);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目录由企业自行编辑;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6.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6);

7.2020年度会计审计报告和人才招聘引进业务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8.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工作报告(近两年工作开展及成效、业务费用支出等)

9.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服务对象战略合作协议、服务合同等)

10.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招聘引进项目采取事后业务奖补方式进行。

五、申程序及要求

(一)拟申报2021年项目的企业需自愿接受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工信、财政部门组织的实地核查。若拒绝接受实地核查或实地核查不符合要求,则不予接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申报资料提交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级部门,由省级部门评审并确定拟支持项目。

(二)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杨凌示范区-XX单位-XX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资料另需报送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四)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2020年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单位,本次申报均不受理;2021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不再重复支持。各法人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选申报项目种类。

示范区工信、财政部门将加强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8时。申报单位应准备项目纸质资料9份,其中,省级部门需5份,示范区需2份,企业存档2份。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时间截止前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

联系方式:

工业商务局 02987035583

财 政 局 02987036832

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2968936999

附件:

1.封面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

3.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项目)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6.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杨管工发2021 15号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doc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