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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 开发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09:29

杨陵区工信局,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47号)要求和省工信厅统一部署,拟开展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和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在示范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科研院所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于近三年内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已取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且相关权利在有效期内。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通过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检测。

(五)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关产品认证。

(六)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资料(封面,附件1)

(二)企业申请报告。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主要包括企业简介、新产品特性等内容

(三)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附件2)

(四)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五)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附件4)

(六)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

(七)完整的技术鉴定文件

(八)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申请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的书面承诺,并由法人代表签章(格式见附件5)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准备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省级部门2份,示范区存档1份,企业存档1份)。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8时,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示范区工业商务局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后,推荐至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附件:1.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资料封面

2.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

3.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汇总表

4.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

5.书面承诺

杨管工发2021 22号 附件1 附件2 附件5.doc

杨管工发2021 22号 附件3 附件4.xls

联系人:杨旭 02987038191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1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