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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7:08

杨陵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139号),和省工信厅统一安排,拟开展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杨凌示范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1.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内容反映企业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二)认定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

3.与符合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

4.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5.银行征信报告;

6.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7.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程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原则上按照属地化报送,逐级申报。拟申报企业向我局提交资料,初审合格后推荐至省级部门。由省级部门审核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申报材料完整无缺。

(二)对已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且未过期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8时,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纸质材料胶装成册,并加文件目录,正反面印刷,材料一式四份(工信厅2份、示范区存档1份、企业存档1份)。企业提交纸质资料时,一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文档。

联系方式:杨旭 029-87038191 250649330@qq.com

附件1: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2: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doc

附件4:陕工信发2020 139号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doc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1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