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6)要求和省工信厅、财政厅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第九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杨凌示范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的企业。
2. 企业在省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拥有控制权。
3. 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4. 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标准
1. 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
2. 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自主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3. 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趋势,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 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创新发展中成效显著,在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智能化升级、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三、申报材料
1. 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 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附件3)
4. 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按编写提纲编写)(附件4)
5. 第九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5)
6. 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7. 能证明申报单位满足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的其他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胶印装订,一式8份(报省级部门5份,示范区留存2份,企业存档1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6月23日(星期三)18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将会同示范区财政局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择优推荐3家报送至省级部门,由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三)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附件:1. 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封面)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4. 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
5. 第九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6.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
附件6: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 ).doc
联系人:闫车太 电话:029-87038191
邮箱:2502729770@qq.com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