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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暴雨等灾害气象 防范和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7-09 17:11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示范区各直属企业,示范区中小企业协会,入区企业:

接示范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9-11日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杨气应指办函〔2021〕18号),预计7月9日夜间至11日(星期五至星期日)示范区有暴雨天气,为今年入汛以来最强降水过程,累计降水量60-90毫米;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10日白天至夜间,小时最大雨量20-30毫米。此次暴雨过程强度大,持续时间长,过程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灾害性气象。为加强灾害气象防范和应对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稳定,财物不受损失。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应对工作组织领导

强降水和强对流、大风等灾害气象易导致事故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防范暴雨等灾害气象的第一责任人,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企业职(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物)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灾害性气象防范工作,落实好本企业(单位)的防范和应对工作责任,采取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物)不受损失,职(员)工生命财产不受灾害气象威胁和次生伤害。

二、扎实部署,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各企业要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队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检查巡查,督导隐患整改。全面抓好以下各项防范和应对工作:

(一)确保预警预报信息知晓和公开。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示范区公开广泛发布的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知晓强降水预警具体事项,易导致的灾难、事故和伤害,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强降水、雷暴大风等灾害气象防范和应对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针对性部署和防范。重点对水涝水害、构(建)筑物倒塌、触电、物品高处坠落、危险化学品水害等事故易发点,查找防范和应对工作的薄弱点,采取预备防水沙袋、定时巡查、设置警示标识预警提醒、断电等方式开展必要的防范工作,杜绝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三)着重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要求、督促本企业全体人员做好个人生命安全防范,强降水期间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不冒险驾车,预防触电和高处坠物伤害,保障人身安全。

(四)建议各生产经营单位灵活安排生产。强降水期间,建议各生产企业关闭生产线,停止生产,重点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保障及时有效传递沟通信息

各企业要牢固树立防汛、防事故和次生灾害意识,提升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强降水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坚持在岗值班、带班,保持通讯畅通,遭遇水涝险情,要及时组织处理,对人员伤亡等意外,立即寻求应急救援队伍(119)和医疗机构予以协助,严防事故扩大。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