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按照省工信厅统一部署,现组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2022年度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要求编制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包括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杨凌示范区XX企业”,相关附件登陆省工信厅官网下载(http://gxt.shaanxi.gov.cn/kjdt/index.jhtml),或登录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网站,在工业国资板块,通知公告栏目找到本通知下载。
(二)凡通过2021年评价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提交评价材料。未通过2021年评价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评价材料,参与省级评价工作。
(三)企业全面停产一年以上,被依法终止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事项的,应如实报告。
(四)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价工作。相关材料完成后,于5月7日(星期六)18时前将评价材料纸质文件(一式4份,报示范区3份,企业存档1份)和电子版报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由我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工信厅。
三、评价结果
省工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材料进行评价,并经省级五部门会议审核通过后,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撤销。
附件: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杨凌示范区)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建议企业下载excel格式文档使用)
联系方式:
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029-87035583
电子邮箱:252653268@qq.com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