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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11:07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作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征集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打造,兼顾6大支柱产业、5大传统产业和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空天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在杨凌示范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的企业。

(二)企业在省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拥有控制权。

(三)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四)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

(六)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自主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七)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趋势,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八)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创新发展中成效显著,在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智能化升级、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企业申报。省工信厅分配示范区3个申报名额,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拟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见附件1),提交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纸质资料准备一式七份(报省级部门5份,示范区存档1份,企业存档1份)。

(二)部门推荐。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初审通过后,提交至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由省级部门组织审核和认定。

(三)截止时间。征集工作至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18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杨管工发2022 号 附件1 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联系方式:

工业商务局 029-87035583

财 政 局 029-87036970

邮   箱:252653268@qq.com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