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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0:38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杨凌示范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制造业企业分类目次为C13-C43)。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其中,制造业领域,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2年较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纸质资料书脊处标明“杨凌示范区—XX企业”。纸质申报资料准备一式5份(示范区存档3份,审计机构存档1份,申报单位存档1份)。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附件2)和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2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没有的无需提供。

(三)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21、2022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和研发投入增量,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奖励企业和经审核的研发投入增量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研发投入增量总量和预算安排,确定奖补比例,将资金切块下达示范区。由示范区业务管理部门根据省上下达资金额度,下达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有报表合并情况的关联公司不得重复归集申报奖补资金。

(二)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在核定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时,不包括政府和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的部分。

(三)研发投入奖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内容应保持一致。企业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czyxmk.sf.gov.cn),完成注册,进入2023财年,依次点击“新增-陕西省-陕西省辖区-××市-××市辖区-××区本级-省级专项-217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176010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网上申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奖补项目”。如有线上申报问题请咨询财政云技术服务电话96702。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8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3.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

(以上附件,请登录省工信厅官方网站—产业发展—科技动态—找5月30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通知,然后下载电子版使用)

联系方式:

工业商务局 029-87035583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