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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履职情况的报告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16:34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目标任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工业、商贸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按照年度部署要求,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有关指示批示精神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等重大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持续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车替代

制定了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替代方案及年度替换计划,在物流配送、环卫作业、公务出行等公共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2025年,公共领域购置15辆纯新能源汽车,更新替换老旧车辆15辆,更新替换率100%。

(三)精准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严格落实《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分工,组织企业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推行“一企一策”错峰生产,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精准调度,未发生“一刀切”问题,企业应急响应执行率100%。

(四)严控“两高”产能,加快产业绿色转型

全区无水泥、焦化、石油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落户,无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建立绿色制造培育库,对照国家及省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逐企指导。2025年新增绿色制造示范企业2家。在装备制造、家具涂装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等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昱昌环境等企业采用旋转式RTO(蓄热式氧化炉)技术,VOCs去除率稳定在95%以上。所有评优评先及资金支持继续执行环保“一票否决”。

(五)强化成品油流通全过程监管

全区8家加油站除一家因相关手续不全不予年检,其他7家全部完成年度年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各加油站开展隐患查治、安全培训教育,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提升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环保管理

指导金诚汽车报废拆解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后,持续强化拆解过程环境监管。2025年,累计回收各类报废机动车3816辆,其中老旧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6辆。严格执行拆解过程制冷剂回收、废液分类储存等环保要求,杜绝二次污染。

(七)优化制造业物流运输结构

针对饲料、建材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继续引导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车辆,推动运输结构优化。

(八)持续抓好生态环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负责的6项巡视督察整改任务中,第二轮省督察1项已完成销号,大气专项督察2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整改,第三轮省督察3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不反弹。

二、存在问题

(一)绿色转型激励手段仍显单一

当前主要依靠评优评先、政策资金支持等行政性手段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市场化、多元化激励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企业在环保技改方面的内生动力仍需增强。

(二)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受制于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布局不均衡,部分领域(如出租车)电动化进程仍显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以来关于绿色发展的系列部署,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加大绿色产业培育力度。聚焦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和本土企业培育力度,力争2026年新增绿色示范区企业3户。推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集聚发展。

(三)严格产业准入源头管控。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铝冶炼、煤化工和炼油等产能。对拟入区项目开展全流程环境风险评估,从源头守牢生态红线。

(四)完善政策激励与约束机制。优化技改奖补政策,将环保设施升级、清洁生产改造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扩大环保“一票否决”在评优评先、资金申报中的应用范围。探索建立企业环保绩效与金融信贷、用能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挂钩的激励政策。

(五)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充电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出租车、物流车等运营车辆充换电需求。推动主城区及重点工业园区实现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全覆盖。

(六)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持续推进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企业环保绩效提级。加强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领域的常态化监管,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七)推动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分拣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加大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等创建力度,引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理念。

(八)加强协同配合与督导检查。按照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工,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开展涉气、涉水重点企业督导检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