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的范围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母机与智能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与智能检测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能源装备与新型电池、农机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重点应用领域所需关键材料,以及前沿新材料。
二、修订的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为基础,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战略重要性和应用风险,研究提出修订建议。
(一)新增。围绕重点领域需求和前沿新材料,对地方支持攻关或企业自主攻关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且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和稳定生产工艺,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产品,择优纳入《目录》或调整《目录》中对应品种性能指标。
(二)删除。删除已获得批量支持,产业化比较成熟,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
三、填报要求
请有修订建议的企业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见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5月26日前将修订建议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旭 87036935
邮 箱:ylsfqgygzk@163.com
附件:
附件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pdf
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xlsx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