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2026年5月16日、17日,西安市高陵区、西咸新区接连发生两起因废弃建筑物引发的亡人事故,暴露出废弃厂房安全管理存在排查不彻底、高风险作业失控、防范措施缺失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废弃厂房(建筑物)安全管理的提示函》要求,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现就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废弃厂房(建筑物)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企业现有及管理范围内的闲置厂房、废弃自建建筑、无人管护的生产及附属设施、施工遗留临时建筑等。
二、自查重点
(一)结构安全。是否存在墙体开裂、倾斜、承重构件损坏等坍塌风险。
(二)高坠隐患。屋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等是否有防护缺失。
(三)违规作业。是否擅自进行拆除、施工、清运等高风险作业。
(四)人员擅入。是否落实封闭管理,有无警示标识,有无无关人员进入。
(五)危险物品与设备。废弃厂房内是否遗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未妥善处置的设备。
(六)看管责任。是否明确看管责任人,是否落实每周巡查。
三、自查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对照自查重点对本企业所有废弃厂房(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逐项填写《工业企业废弃厂房(建筑物)安全自查情况表》(见附件)。
(二)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风险(如C、D级危房)的,必须采取封控、拆除等硬措施,并同步报告属地镇办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三)严禁无资质、无方案、无防护在废弃厂房内开展任何拆除、施工、清运等作业。确需作业的,须履行审批程序,制定专项方案并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和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废弃区域。
请各企业于2026年6月6日前,将《工业企业废弃厂房(建筑物)安全自查情况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报送方式:可扫描PDF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报送纸质版。
报送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328室
联系电话:029-87036861
电子邮箱:ylsfqgygzk@163.com
附件:自查表.wps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