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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10:57

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信厅要求,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数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依规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可由1家单位单独申报,也可由多家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共同申报。对于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需签订联合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实施数字化转型服务的责任、义务及利益分配机制等。

二、申报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必要的服务设施、条件和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服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有明确服务的行业,服务的主要行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范围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航空、船舶、汽车、电力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制造等行业。

(三)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生态构建能力,有两年以上服务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验,能为细分行业领域转型需求精准赋能,为区域内行业企业提供评估咨询、方案开发、项目实施、供需对接、设施联通、数据共享、人才培训、政策宣贯等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面向行业积累数据集、模型库等,促进行业知识经验沉淀、转化与复用。

(四)所在地应为其服务行业的主要聚集区域或行业资源集中地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参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严格按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模板)》(附件1)编制建设方案,于2026年6月20日前,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含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于2026年6月18日18:00前,报送至工业商务局。

(三)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出具推荐意见,于6月24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联合体申报的,须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均需盖章)。

申报单位须签署《真实性承诺》(模板见省厅通知附1),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 青 17789133565

电子邮箱:ylsfqgygzk@163.com

附件.pdf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