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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9-03 09:01

各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一、摸排范围

示范区内注册制造业企业,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融资需求不低于100万元。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提款,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融资租赁等用途;其中科技研发类项目可采用流动资金贷款,其他用途类项目仅限固定资产贷款。

在示范区内实施,已完成备案且开工在建的项目,纯土建、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二、有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报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人行陕西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开展项目审核,审核通过项目推送至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

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申报表》或《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申报表》,做到项目真实、合规,格式规范、数据真实准确。于2026年9月4日12时前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XX企业+第二批贷款项目申报)。

联系电话:17789133565

邮箱:ylsfqgygzk@163.com

附件: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贷款、融资租赁项目申报表.xlsx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