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区内有关企业:
为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杨凌示范区高层次创业人才评价认定暂行办法》,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杨凌示范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杨凌创办、领办企业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项目入选者。
(二)在杨凌创办、领办企业的陕西省“百人计划”创业项目入选者。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居国际先进水平、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并在杨凌创办、领办企业的人才。
(四)具有成功的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带团队、带项目、带资金来杨凌创办企业,有助于提高示范区产业发展水平的人才。
(五)在杨凌创办、领办工业和农业企业,从注册之日起四年内,工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农业企业达到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人才。
(六)经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须填写《杨凌示范区高层次创业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及其电子版。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单位对其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核证明材料和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对申报人考察形成综合报告,并出具推荐意见。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直接向示范区人社局报送认定申请。
(二)资格初审。示范区人社局对引进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和个人自主申报的人选从所在领域、学历、职称、年龄、引进时间等要件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评审人选。
(三)组织评审。示范区人社局将资格初审合格人选材料提交示范区人才评价认定委员会,示范区人才评价认定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由示范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权威专家担任召集人,组织开展专家组就申报人选的科研水平、技术能力、预期贡献等进行评审,确定初评人选。
(四)公示。在示范区有关媒体对初评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评审工作和初评人选的意见建议,全方位考量评审结果。
(五)审定。公示期满后,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审核后,报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审定。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含电子版)报送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则上一个单位申报一名人选。
(联系人:朱晨 联系电话:029-87035620)
2、申报表请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告栏(www. ylagri. gov.cn)下载。
3、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材料审报工作。
联系人:万士楷 联系电话:029-87035924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组织部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