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定于2018年5月11日至15日在西安市举办。根据省政府2017年第153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做好本届丝博会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两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提出的“陕西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抓紧构建国际化合作新平台,办好丝博会”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古丝绸之路起点、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核心区和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新优势,着力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新格局,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东中西地区联动发展和我省“五新”战略任务,推动“五个中心”建设和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快速发展。
二、会议名称
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简称第三届丝博会)
三、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国家工商总局、陕西省政府
四、会议主题
新时代·新格局·新动能
五、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至15日(星期二)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六、主宾国
英国、马来西亚
七、主宾省(市)
贵州省政府、天津市政府
八、主题市
延安市政府
九、论坛和活动
(一)第三届丝博会欢迎会暨开幕式。
主办:陕西省政府
承办:丝博会执委会
(二)主旨论坛: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西安高峰论坛。
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国家工商总局、陕西省政府
承办:丝博会执委会、省会展中心
内容:以“新时代·新格局·新动能”为主题,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聚焦“五新战略”任务,推动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促进资本、信息、人才、技术等要素聚集,提升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努力把陕西打造成陆海内外联动的重要节点、东西双向互济的重要门户。
(三)重要会议。
1.中国东中西地区联动发展论坛。
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发展改革委、丝博会执委会
内容:围绕深入推进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强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统筹协调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广区域内有序自由流动,构建东中西、南北方协调联动发展的新格局等进行研讨交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2.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
主办:商务部、陕西省政府
承办: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西安市政府、自贸试验区各管委会、功能区等
内容:以“内陆型自由贸易港建设”为主题,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求,深度解读自贸试验区改革和自由贸易港概念、要素、规则,探索内陆型自由贸易港建设途径。
3.丝绸之路商务合作(西安)圆桌会。
主办:商务部、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商务厅、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内容:围绕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务合作进行深入研讨和对话交流,开展实地对接洽谈,吸引更多的境外企业来陕投资,加快陕西企业“走出去”步伐。
4.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会。
主办:教育部、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教育厅、西安交通大学等省内高校及教育机构
内容:邀请国际组织、中外高校、政府代表,中外专家学者和教育机构负责人参会,加强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教育、科研、培训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为我省高校与国内外高校、教育机构对话和研讨搭建平台。
5.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金融合作论坛。
主办: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
协办:长安银行
内容:以“金融合作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产能合作、贸易投资、文化交流”为主题,围绕加强金融合作服务贸易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供应链金融体系促进资金融通;推动文化金融合作,扩大人文交流;借助本币作用降低投融资风险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探讨,搭建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对话交流平台,打造丝路金融中心。
6.上合组织成员国跨境动物疫病联合防控合作会议。
主办:国家质检总局、陕西省政府
承办: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协办: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内容:以“联防联控、共筑共享,携手打造上合组织国家生物安全大通道”为主题,围绕动物疫病跨境传播防控等议题进行研讨,举办相关学术活动和展览,发布《上合组织动物疫病联合防控西安联合声明》,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跨境动物疫病联合防控和检疫技术合作框架》。
7.丝绸之路国际商协会(西安)圆桌会。
主办:中国贸促会、陕西省政府
承办:中国国际商会、省贸促会
内容: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主题,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践行2017圆桌会达成的“西安共识”,巩固扩大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工商界经贸交流合作,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深化多领域合作,增强经济发展潜力。
8.“一带一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国际合作交流论坛。
主办:国家工商总局、陕西省政府
承办: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省工商局
内容: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代表介绍本国(地区)市场准入环境方面的政策制度,推介中国及陕西市场准入环境方面的成就和做法,推动营造开放、互利、公平、法治的国际合作市场环境。
9.“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ATA单证册制度国际研讨会。
主办:中国贸促会、陕西省政府
承办: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省贸促会
内容:探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临时通关政策措施,简化通关手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科技、文化、体育方面的交流合作。
10.二届“一带一路”质量高端论坛。
主办:国家质检总局、陕西省政府、西安交通大学
承办:省质监局、中国西部质量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内容:以“质量变革·产业质量提升”为主题,围绕质量变革和产业质量提升开展研讨交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助推产业质量提升,加快推进我国质量体系建设。
11.第九届全球秦商大会。
主办: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贸促会、秦商联合会
内容:以“新时代·新秦商·新征程”为主题,聚焦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大局、科教资源优势和“一带一路”建设,引导客商积极参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海外陕西发展空间。会期,举办项目集中签约仪式、重点合作项目发布会、主题论坛、赴相关市区考察对接项目等活动。
12.第二届新型城镇化建设高峰论坛。
主办:陕西省政府、清华大学
承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联、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中心
协办: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宣传陕西发展机遇和投资环境,聚合省内外优质资源,带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我省新型城镇化项目,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3.第三届丝博会陕港澳科技产业创新发展论坛。
主办: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外事办(省港澳办)、香港特区政府驻陕西联络处、澳门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香港西安商会
内容:围绕陕港澳科技企业创新机制、培育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等进行研讨交流,探索科技企业、高等院校、风险投资的合作模式,通过分析港澳科技企业成功创新案例助推陕西科技产业发展;举办科技产业创新项目推介,项目签约仪式,赴相关科技园区、市区考察对接项目等活动。
14.国际考古视野下的丝绸之路论坛。
主办: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文物局
协办: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
内容:探寻丝绸之路文明遗存,开展国际间考古学术交流,探讨考古国际合作新模式,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文物保护事业新发展。同时对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创产品、传统工艺作品等进行展示交流,推介陕西文化遗产资源,让中华文明走向世界。
15.指尖上的丝绸之路——国际女性手工艺发展论坛。
指导: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世界手工艺理事会
主办:全国妇联、陕西省政府、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承办:省妇联、省工艺美术协会
内容:以“新时代·新丝路·新女性·新发展”为主题,围绕提升丝路女性的创新创业精神、丝路女性教育培训与扶贫开发等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促进我省女性与丝路沿线女性的交流与合作。
16.丝绸之路品牌国际论坛。
主办:国家质检总局、陕西省政府
承办:中国品牌杂志社、中国经济网、省会展中心
内容:探讨经济新常态下国际发展趋势、品牌引领经济转型发展、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制定以及新环境新生态中的品牌治理模式等。发布“2017丝路品牌100强”,成立丝绸之路品牌联盟等。
(四)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1.海内外侨商投资县区行活动。
主办:中国侨联、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侨联、商洛市政府
内容:充分利用华侨资源,加快推进陕西与海外市场对接,与海外侨商侨领负责人和华侨代表进行民间商贸和对话交流,宽领域扩大陕西国际辐射力。
2.中国(陕西)——韩国经贸合作洽谈会。
主办: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咸阳市政府
承办:省商务厅
内容:以“深化合作,共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主题,围绕“五新”战略实施、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为中韩企业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成合作搭建平台,开展互动交流和企业代表对接洽谈,达成有关合作意向。
3.中国(陕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对接洽谈会。
主办:中国贸促会、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
内容:推介本国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项目领域及重点合作项目,组织企业开展专场项目对接洽谈。
4.“创业中华·汇聚三秦”双创大会。
主办:中国侨联、陕西省政府
承办:中国侨联新侨创新创业联盟、省侨联
内容:以“创业中华·汇聚三秦”为主题,加快推进陕西与海外市场对接,推动民间商贸和对话交流。举办中国侨联创新创业基地授牌仪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点科研成果路演等活动。
5.陕台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会。
主办:陕西省政府
承办:省台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咸阳市政府、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陕西省电子商会、台湾工业总会、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
内容:以“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推动陕台经济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陕台电子信息产业合作进行交流洽谈,推介陕西投资环境、省(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及投资项目等,介绍台湾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型升级情况,促进台商来陕投资兴业,进一步深化陕台经贸合作交流。
6.“共筑丝路新平台·共绘美好新时代”——全国网络媒体发现陕西主题采访活动。
主办:省委网信办、丝博会执委会办公室
承办:西部网
内容:对主要会议、论坛活动、展览展示、重大项目签约、成果落地等进行集中采访,展现近年来我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通过丝博会平台签约建成的一批代表项目,特别是推进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旅游、区域金融等五大中心建设成效,以融合展览、专家解读、专业分析等形式,展示丝博会成果,彰显陕西新形象。
(五)主宾国活动。
主办:英国、马来西亚政府相关部门
承办:主宾国活动成员单位及英国、马来西亚政府相关部门
内容:举办英国、马来西亚国家馆开馆仪式,中英(马来西亚)地方领导人对话会,中国陕西与英国(马来西亚)企业合作交流会,中国陕西与英国(马来西亚)文化旅游交流会等活动。
(六)主宾省(市)活动。
主办:贵州省政府、天津市政府
承办: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陕西省商务厅
内容:举办贵州省、天津市两个主宾省(市)馆开馆仪式及投资环境推介会、经贸文化合作交流会、重点项目签约仪式等活动。主宾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策划,我省相关部门和丝博会执委会有关机构配合。
(七)主题市活动。
主办:省旅游发展委、省贸促会、延安市政府
承办:延安市政府相关部门
内容:举办延安创新创业高峰论坛、延安全域旅游发展大会等活动。
(八)丝博会期间,配套举办文化、旅游、艺术、美食等方面系列活动。
十、展览展示
设置1个合作交流馆、4个产业馆、1个特色产品馆。
(一)合作交流馆。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A馆,由主宾国、主宾省(市)、主题市及中国品牌展组成;设产品推介、项目发布平台。(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负责)
(二)1号产业馆。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1馆,集中展示航空电子技术及设备、卫星导航及北斗应用、航空精密制造及装备等领域的最新成果。(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2号产业馆。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2馆,集中展示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激光产品、高端装备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省国资委负责)
(四)3号产业馆。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3馆,重点展示水治理、垃圾处理、空气净化、节能电机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与产品,以及核能、太阳能和储能等绿色新能源方面的最新技术。(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五)4号产业馆。设在西安曲江会展中心B4馆,重点展示石墨烯、电子信息、3D打印、纳米技术等新材料的产品与技术;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生物科技等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与产品;科研院所产学研先进技术及科技产业与服务有机融合新业态。(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省科技厅、省工商局负责)
(六)特色产品馆。设在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1-4号馆,展览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我国有关省区市及我省有关市区新工艺陶瓷、茶文化产品、精品丝绸、酒类产品和名优地理标志产品,开展现场展销活动。(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省商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林业厅负责)
十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第三届丝博会组委会名誉主任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担任。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和国家各主办部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省长梁桂担任,副主任由国家各主办部委分管负责同志和副省长魏增军,贵州省分管副省长、天津市分管副市长担任。
组委会下设执委会,执委会主任由组委会副主任、副省长魏增军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执委会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副主任分工负责制。各部门按照承担的论坛和活动分工抓好筹备组织工作落实。
执委会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考核办)、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台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接待办、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旅游发展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政府研究室、省中小企业局、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工商联、省供销社、省贸促会、省友协、省会展中心、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西安市公安局、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西安交通大学、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北大学、中国品牌杂志社、西部机场集团、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骊山公司、西安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
(二)执委会各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届丝博会执委会设办公室、会议活动部、展览部、投资促进部、项目洽谈部、邀请接待部、安全保卫部、新闻服务部、督查部等9个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办公室。丝博会常设机构,设在省会展中心。负责总体策划、综合协调、文件起草、证件管理、信息服务、资料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志愿者联络、目标责任考核、市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会展中心陈平均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团省委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2.会议活动部。负责主要论坛、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及欢迎会暨开幕式、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西安高峰论坛、领导人巡馆等活动的总体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部长由会展中心赵永康担任,副部长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接待办、省贸促会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3.展览部。负责国内展览板块的招展组展及现场管理,监督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等工作。部长由省会展中心种文格担任,副部长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商局、省贸促会、省供销社、西安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4.投资促进部。负责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协助各省区市代表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我省各市区分团投资促进活动的企业和客商邀请、组织协调等工作;协助邀请境外客商和重点国内客商。部长由省商务厅赵润民担任,副部长由承办会议和论坛活动的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5.项目洽谈部。负责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的组织实施,投资洽谈项目征集筛选、推介交流、成果统计、投资类信息收集发布、在线洽谈、预约撮合、跟踪签约项目落实等工作。部长由省发展改革委方玮峰担任,副部长由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供销社、省会展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6.邀请接待部。负责组织邀请境内外客商,接待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代表团、中外重要宾客及团组工作;主宾国活动相关工作及客商报到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部长由省外事办姚红娟担任,副部长由省接待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西部机场集团、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及对口接待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7.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长由省公安厅李向阳担任,副部长由省公安厅治安局、交警总队、消防总队、警卫局及西安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8.新闻服务部。负责成立新闻服务中心,策划和组织内宣、外宣、网宣、媒体宣传工作;中外媒体邀请接待工作。部长由省委宣传部李彬担任,副部长由省委网信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委宣传部新闻处、省会展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9.督查部。负责丝博会筹备及组织实施全程跟踪督导,协调处理会期发现的各类问题及丝博会签约项目落地情况检查工作。部长由省会展中心计虹担任,副部长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三)陕西省代表团组织领导机构。
陕西省代表团团长由执委会主任、副省长魏增军担任,副团长由执委会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执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秘书长由执委会副主任、省会展中心主任李建义兼任,副秘书长由省会展中心副主任赵永康兼任。
陕西省代表团下设10个设区市分团、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分团,分别由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组建。
十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筹备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丝博会筹备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要求精心用心办好丝博会。执委会各工作机构牵头部门要尽快召集配合部门会商、制订和完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职责和任务。省级各部门、各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任务,务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要主动与执委会联系沟通,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要按照打造“五个中心”要求,结合行业领域和产业优势,策划举办一批高层次、高级别、高质量的国际论坛会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转变作风,务实节俭,提高办会实效。
(二)组织精准推介招商。各相关部门要发挥陕西优势,推动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全省追赶超越迈出新步伐;要围绕打造我省“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在跟踪落实好以往各类签约项目同时,征集、筛选、包装一批有吸引力的好项目、新项目、大项目,编制重点合作项目册。各市(区)要全面发动所属县(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企业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注重项目质量,优化投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精准推介招商。
(三)做好招展组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打破原有按地域、产业设馆模式,实行跨国界、跨区域、跨产业交叉混合布展,最大限度促进经贸合作交流;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协商沟通,积极邀请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参展,扩大参展国别,提高参展质量;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突出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反映我省产业发展优势。在组织好省内企业参展的同时,要积极寻求国家部委、商协会、中央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的支持,拓宽招展渠道,努力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展会水平。
(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执委会新闻服务部要精心制订宣传工作总体方案,按照会前预热、会后引爆、会后复盘的要求分阶段作出科学安排,持续扩大丝博会影响力。省委宣传部、省会展中心要牵头组建丝博会新闻中心,为参会采访的中外记者提供新闻采访、新闻制作、现场播报、新闻发布工作平台。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安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省公安厅牵头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西安市政府负责部署检查,西安市公安局具体实施。省市公安部门、执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各市(区)要全面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会期重大活动、展馆、各代表团驻地的安保工作。继续坚持省级部门对口接待和“三员驻店”制度。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全面部署卫生防疫和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饮食安全,严防各类疫情发生。
(六)加强考核工作。执委会办公室要联合省考核办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对我省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丝博会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及时跟踪汇总签约项目落地情况,将丝博会成果纳入全省年终考核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丝博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三届丝博会执委会总值班室
联系人:王颖高玉欣
电话:(029)8729450087294508
传真:(029)87294508
电子信箱:ewit@onlinew.com.cn
“在线丝博会”网址:www.onlinew.com.cn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