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贸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杨凌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分散采购公告

来源:经贸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10:15

杨凌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杨凌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为了进一步加强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标准化建设水平,现对电商产业园一期监控系统进行提升规划,对监控区域实现全天候的实时监控和录像,有远程控制、历史录像回放、系统管理、智能检测、分析和识别,使用户第一时间掌握重要监控区域的异常情况,达到实时监控管理,现按照政府分散采购有关规定,就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期监控系统项目进行采购。

二、采购单位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四、采购价格

项目栏标价9.95万元

五、竞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分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杨凌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清单》进行报价

(二)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费用、拼接屏费用、音响费用、布线费用、安装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项目采购内所有费用均为含税金额。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变更的营业执照);

5、投标方近期真实的工程业绩清单供甲方考察参考(工程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供应商应对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最终的调试验收;

7、供应商应出具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1821日至26

谈判时间:201828 14:30
  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28
联系人:聂  
  话:029-87035056
  真:029-87035056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