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杨凌示范区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杨凌示范区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国制造海外形象,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区域合作,净化对外贸易市场秩序,按照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打假办发〔2017〕22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丝路清风”行动是聚焦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作为跨区域联合落实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的务实举措,旨在以区域协作、两法衔接为抓手,加强对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同时,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正规销售渠道,加快培育自主品牌,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示范区“丝路清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行动方案、部署专项行动、协调跨区域联合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承担行动组织协调工作。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公安、农业、工商、质监、网信、食药监、知识产权、自贸办根据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开展“丝路清风”宣传专项行动
1.充分发挥区内各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对“丝路清风”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宣传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及时报道有关专项行动进展成效,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网上宣传,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提供舆论支持(示范区宣传部牵头,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配合)。
2.充分借助杨凌自贸片区宣传窗口作用,在自贸片区行政办事大厅设立“丝路清风”专项行动主题展示区,展示“中国制造”良好形象,展现中省各级严惩侵权假冒巨大决心,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牵头,自贸办配合)。
(二)实施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加大质量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区内出口企业产品质量意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生产企业,协助企业建立消费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产品工艺(示范区质监局牵头,食药监局、工商局、农业局、经贸和安监局配合)。
2.开展消费品“三同”需求调研,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内销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提高国内销售产品质量(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牵头,质监局、食药监局配合)。
3.鼓励区内出口企业视具体产品进口国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进行产品认证;鼓励区内出口企业通过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出口产品质量(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牵头,质监局、食药监局配合)。
(三)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
加强对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接受举报投诉,及早发现侵权假冒进出口商品信息和涉嫌售假的网站、网页、链接等线索,及时处置。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网上销售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络平台。(示范区工商局牵头,网信办、公安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经贸和安监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各部门应于2018年2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各部门要围绕“丝路清风”行动主题,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通过局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行动进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坚持正面宣传,持续扩大宣传效果,推动社会公治。
(三)推动形成整治合力。杨陵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专项行动。
联系人:聂 超 电话:87035056 传真:87036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