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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4-04 11:12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18〕200号),组织申报第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现代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大数据、人工智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物流、文化、服务、建筑等领域,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要。

二、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 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报告、评价材料及附件请登录工信厅官网科技动态栏目下载(http://gxt.shaanxi.gov.cn/kjdt/index.jhtml )。纸质材料封面按照统一格式,报告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企业”。

(二)请各企业于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含光盘电子版)报省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三)省工信厅拟于4月中旬举办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旭电话:029-87038622 邮箱:25064933@qq.com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封面.docx

附件5汇总表.xlsx

附表1-13.docx

指标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