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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杨凌示范区企业创新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4 08:51

杨陵区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和杨凌示范区“3631”方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企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企业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杨凌示范区企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中心功能定位

杨凌示范区企业创新中心是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重要组成,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主要功能包括:开展产业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打造多层次创新人才队伍;提供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二、创新中心组建方式和建设领域

(一)组建方式

以企业为主体,紧密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重要客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自愿组合、自主结合,构建各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资本为纽带,以独立法人形式组建。

(二)建设领域

优先布局《中国制造2025 陕西实施意见》确定的6大支柱产业14个重点领域和示范区重点发展的种业、人工智能设施农业、生物医药、涉农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环保农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业(农业数据产业、农业培训产业、农业会展产业和农业文创产业等)等八大产业。

三、创新中心组建条件

(一)目标定位明确。有明确的技术研发方向和目标,发展规划系统可行,包括研发计划、成果转移转化计划、经费筹措计划等。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二)基础条件良好。拥有较高水平管理团队、创新团队和专职研发人员。有先进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具备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产学研基础较好,有产业链的重要客户、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金融机构等作为组建成员。

(三)规模优势突出。牵头单位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雄厚,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构建检测、认证、标准、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拥有完善的产学研合作网络。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优势突出,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组织体系清晰。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技术扩散辐射、知识产权管理、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面向行业提供服务等基本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以产业化为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具备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创新中心组建程序

(一)单位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填写《杨凌示范区业创新中心信息表》(附件1)、《“杨凌示范区xxx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并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二)部门推荐。杨陵区工信局结合部门及区域优势产业,积极发动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创建创新中心,加强统筹协调,确定推荐名单,完善《建设方案》,填写汇总表(附件3),组织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专家论证、现场考核、审核认定等环节,确定企业创新中心。

五、创新中心支持政策

(一)推荐申报。对于认定获得杨凌示范区企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和单位,具有资格申报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

(二)资金支持。对列入筹建和认定挂牌的创新中心按照示范区奖励省级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三)项目支持。创新中心申报中省及示范区产业和科技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四)人才支持。优先推荐创新中心申报示范区“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等。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建设领域进行申报。

(二)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汇总表及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联系人: 闫车太 电话:029-87033110

附件:

1.杨凌示范区企业创新中心信息表.docx

2.“杨凌示范区xxx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提纲).docx

3.杨凌示范区企业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