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工信局、杨陵区安监局,各工业企业: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 26”事故情况和近年来高校发生的实验室火灾事故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同志就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部署,现就工业企业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是进一步落实中、省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的一次再教育。坚持以工业企业实验室安全管理为重点,遵循“细、实、严”的原则,按照属地负责与综合监管部门督导相结合,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实验行为,联合惩戒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化品实验室,曝光处罚责任不落实、实验室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各涉及危化品实验室的工业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检查,填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企业研发试验过程和实验室等区域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评估和重点管理,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同时有针对性的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程,实现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确保存放安全、操作规范、应急科学、处置及时。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购置管理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实时检查监督,使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完整记录,确保物品台账、使用登记账与实物存量之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明确工业企业实验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资产实际控制人)。工业企业要明确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人,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管理要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其他危险品管理要做到“双人、双锁”,实现“四无一保”目标,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及其相关设施,要彻底清查废弃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各种隐患之后,按照相关程序,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各企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列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从业人员和实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同时,各企业要组织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要时刻关注实验室的安全,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化管理,确保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3月11日,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设有实验室企业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准确上报、积极整改的原则,主动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组织对涉及实验室安全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由杨陵区工信局牵头收集整理,2019年1月21日前,报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在工业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对设有危化品实验室的企业进行重点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自查隐患得到有效解决,帮助企业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严格执法处罚
本次检查期间,将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实验室。对本次检查期间发现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的企业,我们要依法依规严格进行执法处罚。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