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工信局、杨陵区安监局、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和机构改革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且当前正处于我省机构改革的关键期和敏感期,特别是11月份以来,全国各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风险持续提升,杨陵区安监局、杨陵区工信局和各工业企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按照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二、全面切实做好企业安全工作
杨陵区安监局、杨陵区工信局要制定工业企业清单台账,按照行业职责进行分工,要以遏制工业企业事故、整改安全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建材行业等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粉尘防爆领域:紧紧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继续做好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杨陵区有关部门要做到检查排查全覆盖。要进一步摸清企业的基础情况,在“陕西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平台”上完善基础数据库。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各类企业的检维修作业点、污水处理点、清库作业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检查,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认真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作业现场监管。
(三)工贸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面、彻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从人员配备、预案制定、装备完善、演练开展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加强火灾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重点自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排查工业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涉尘燃爆、涉氨制冷、燃气、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等)是否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住场所内。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不得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作隔热保温层。工业企业内部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每月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四)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流通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货运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和货物的转移运输、特种机械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好厂区道路安全标示、安全防护设施的更新完善,健全转运和管理制度,认真排查设备罐体、叉车和货车等机械操作、危险材料、天然气、明火、气焊、压力装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整改。
(五)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极易引发坍塌、中毒、火灾、车辆碰撞、高处坠落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强化除雪除冰防滑等安全应急措施,户外作业要采取防滑防冻和保暖措施,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工地工棚的安全检查,注意用电、取暖安全。 要做好化工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发生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对一些不适宜在强冷天气状况下生产作业的工业企业,要采取暂时停工措施。
(六)建材、机械、轻工、医药、印刷、食品等行业企业要对存在的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严格风险管控。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结合自身行业和本企业特点,认真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着力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要继续推动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对照《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要求,指导企业特别是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频繁或人数较多企业等重点企业,积极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控措施,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严防风险管控不到位演变成隐患。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全面自查重大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限期把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重大隐患,筑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道坚固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企业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一律不进行标准化公告。
四、严格做好执法和信息报送工作
有关部门要根据示范区安委办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对今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和历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描述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重点检查,紧盯不放,严格执法。
加强冬季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要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打击一批严重违法行为,通过媒体持续曝光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和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力,确保今年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