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通知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执行及申报时间
项目对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的项目予以支持。项目网上申报自即日开始,截止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的条件
(一)在陕西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进出口总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外经贸企业以及服务于外经贸活动的单位。
(二)企业已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支持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进行注册。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外经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来无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行为。
(四)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行为。
(五)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的资金、人员和技术、管理能力,对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六)自2010年起累计支持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不再予以支持。
(七)上年度或当年度进出口额低于10万元的不予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型企业除外)。
三、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内容
(一)项目支持内容
境外展览会、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等。
(二)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1.生产型企业、进出口业绩较为突出的企业开展的项目;
2.省内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开展的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产品认证等项目;
3.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企业注册程序
1.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支持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网站(网址为http://smeimdf.mofcom.gov.cn/)进行在线注册,打印企业注册登记表并盖章。
2.企业通过网上注册后到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进行资质审核备案。
3.企业资质审核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注册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进出口资质的相关证书(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海关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备案资料通过审核并进行公示后,企业即可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期内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三)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编制并上报拟支持项目计划,省商务厅、财政厅核准确定全省项目支持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五、资金拨付及审核程序
(一)对符合支持内容且支出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的所需金额的70%。
(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方式,企业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网络系统报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经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三)企业最迟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资金拨付申请材料及执行情况总结报送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
六、其他要求
(一)企业开拓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市场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不按规定取得资格认定,网上资料不按规定填写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聂超 联系电话:029-87035056
附件:1.项目计划申报指南.doc
3.承诺书.doc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