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主要支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2个方向共14项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
(一)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开展产业技术基础支撑服务,解决行业试验验证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模式单一的问题,通过制定试验检测方法和计量技术规范、建立试验检测结果分析数据体系、为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等方式,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
(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应用
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和我部年度中心工作,主要支持原材料和装备制造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问题解决、可靠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提升、测试评价、标准制定、应用推广等。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研发类、试点示范类、基本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3.已承担工业转型升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业转型升级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4.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组织方式
1.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遴选,由招标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官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2017年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金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有关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的要求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4号)等文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8月21日前向我厅规划处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文件一式两份〔须附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
附件:1.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重点任务汇总表
2.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基本情况表
3.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
(说明:附件请从工信厅网站规划投资-工作动态栏目载http://www.sxgxt.gov.cn/ggzdt/index.jhtml)
规划处联系人 王栋
联系电话:029-63915541 15399187563
电子邮件地址:gxtghc@126.com(电子邮件请标明主题:市区+事项,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和电话)
科技处联系人 李钰
联系电话:029-63915562 15891398596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8月13日
附件1-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重点任务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