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关于印发《2018年杨凌示范区工贸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管经发〔2018〕19号
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杨陵区安监局,有关工贸行业企业:
现将《2018年杨凌示范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2018年3月27日
2018年杨凌示范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示范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和示范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预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辨识管控较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创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为抓手,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以狠抓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为主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活动,全面完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防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急性中毒职业危害事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事故隐患治理率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安全标准化规上达标企业“依标运行”和期满复评,规下、小微企业创建达标工作持续推进;隐患排查“两化”系统规范运行。
2018年,示范区工贸行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中省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1.明确各岗位职责。依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步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和《杨凌示范区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立足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完善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通过下发文件、岗位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生产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办公室、工会、群团组织,车间、班组等企业全部职能部门、下属单位、一线岗位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健全制度保障。加大安全生产在企业领导考评、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健全和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班组长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岗前“安全宣誓”等活动,全面落实“一班三检”(即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班前会、班后会、交接班等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企业负责人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企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二、全面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4.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5.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6.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要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7.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通过“两化”等系统或平台,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三、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8.深化作业场所粉尘爆炸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和示范区安委办关于开展作业场所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可燃性粉尘及其危险因素辨识,加强工艺、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的防尘防爆工作。彻底消除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问题。
9.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坚决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液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查的通知》等要求,彻底消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等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10.深化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一步摸清示范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凡涉及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治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作业人员培训,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识设置,配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开展应急演练,外委作业签署安全协议并现场监督等相关工作,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有效消除作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11.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针对示范区农业装备制造、农化生产、饲料、建材、金属家具等行业领域职业危害较重的企业,要坚持专业问诊、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持续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检测与治理、职业健康体检等规定。
1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按照“双随机、双公开”等要求,紧紧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履职、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实施、企业安全费用投入、企业安全风险点(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性作业、事故易发场所领域)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重点和薄弱环节,确定全年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好年度执法计划,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3.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除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外,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其它类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保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福利待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企业应为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14.夯实安全生产档案和台账工作。档案和台帐是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和责任倒查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规范与倒逼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一般应包括工商执照、资质许可、安管机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安全费用、工伤保险、安全标准化、职业病防治、劳动防护用品,“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与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外包、外租项目管理、应急管理等类别。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一般应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作业场所安全条件检查记录、作业人员行为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健康记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记录等内容。企业要全面提高对档案和台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工作条件,逐一建立分门别类的安全生产档案(盒)和记录。
15.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立足企业实际,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重点工作岗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评估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推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加强作业现场救援器材和物资的配备与保养,实施车间(工段)、班组经常化、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类事故初始状态下的处置能力,切实提升一线人员的扑救和自救能力。
16.加强外包项目、外租场所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工程、项目和场所发包给“证照合法、资质达标、建制健全、设施完备、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效益良好”的单位,突出安全保障能力,规范和严格发包程序。将外来用工队伍或外包项目纳入企业正式职工和主业的管理范围,同步培训、同步管理。将外包工程、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对口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出现安全事故的,严厉追责和严肃处理。同时,发包单位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强化检查和监督,保障安全投入和管控到位。
五、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17.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中省和示范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联合奖惩措施、“黑名单”制度等政策和措施,从正、反两个方面做好典型示范和警示工作,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诚信氛围。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清单、企业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应用等工作,认真实施多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黑名单”的惩戒和警示作用。完善安全生产守信企业激励措施,从评先评优、执法优化、行政许可、典型示范等方面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不断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18.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4月1日实施的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继续推进规下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扩大企业达标覆盖率。已达标企业在“对标运行、依规操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回头看”,巩固安全标准化创建成果。对达标期满的企业,依规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的;能按标准化相应等级要求运行、做到持续改进和巩固提高的;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主动实施自查自改自报,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的;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安监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的;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和证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提档升级。对未按要求达标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9.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全体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劳务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劳务使用单位要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总结推广示范企业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立足于企业实际,从所处环境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出发,从制度约束和亲情关怀两个方面入手,以建立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以安全价值为核心、以安全行为为重点、以安全绩效为导向,创建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