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关于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统一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根据《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陕中企工发〔2016〕62号)要求,现就申报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与条件
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运营主体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房屋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住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小微企业占入住企业总数70%以上。
(四)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五)基地服务功能完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公开,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二、申报资料
申报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附件2)。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报表、服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创业创新基地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发展规划。
(七)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原则
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认真编制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
(二)材料装订要求:申报资料按纸质版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7份(省中小企业促进局5份,地市主管部门存档1份,申报单位存档1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文档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陈中林
电 话:02987035583
邮 件:252653268@qq.com
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