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促进杨凌示范区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按照《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从即日起,开展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自查自纠活动。
请相关企业根据附表(杨凌示范区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自查自纠清单)如实填写自查结果并加盖公章,于9月22日前上报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朱小京 联系电话:87036861 传真:87036940
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