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企业:
为加强对示范区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时、足额完成建设目标并达产达效,按照《杨凌示范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5、2016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2015-2016年杨凌示范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到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由示范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听取执行情况汇报、现场查看、质询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请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申请验收文件、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和投资完成情况的手续、照片等材料,示范区经贸局、财政局将依据验收专家组,对项目出具验收认定意见,验收通过的项目将拨付剩余资金。
联系人:米强 87036935
杨凌示范区经贸安监局
201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