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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商贸和成品油市场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12-25 16:45

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各有关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和省商务厅的部署要求,决定立即开展商贸和成品油市场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商业综合体和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安全、商贸重大活动安全、二手车市场安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安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视不够、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惩戒和追责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示范区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整治行动要求,统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预防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风险管控职责,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三)坚持“结果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隐患,从严执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风险要及早预防、措施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一盯到底,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重大隐患仍无法排除的,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对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突出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二手车经营行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商业综合体和大中型商超以及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商贸重大活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安全防范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市场供应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车辆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火灾、爆燃事故和踩踏事故,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把事故遏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要节点。突出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时段以及冬季防火、雨雪天防垮塌等重要任务,以消防安全、节假日促销安全和市场供应安全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监管执法宽松软、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教育培训管理不严格、联合惩戒不落实等问题。主要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坚决不深入,对安全生产重大部署不安排不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切实际、一转了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性认识不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三必须”要求落实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诿扯皮,监管存在盲区;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关系,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长期“带病”生产;隐患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事故调查处理偏轻偏软,未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事故统计不严肃,压减数字、迟报漏报、随意“销号”;培训走过程,考核做样子;在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问题上存在畏难情绪,推诿不报或故意漏报责任主体,甚至为企业说情等问题。

(二)企业主体责任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充分、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等问题。主要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汏落后工艺,应急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管控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缩水或未经培训直接上岗;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预案不演练,事故处置不得力,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

(三)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源头管理把关不严、监管责任不清晰、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主要整治黑加油站点;无证经营、非法购销成品油、销售不达标油品、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违规储备成品油等行为;违规新建、迁建、扩建和改建加油站(点);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配电室)、重点环节(卸油环节、加油环节、检修环节、施工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四)商业综合体和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手续;未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规模较大的商超未依法设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消防设备和抢险救援装备配备不符合实际,微型消防站建设不达标;高层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完备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保持畅通;未清理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技术要求;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或不完善,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不经常未全员覆盖等问题。

(五)二手车交易市场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未建立车辆交易登记台账,对车辆交易的来源、质量情况不清楚,登录应用系统逐车、实时、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不及时;营业场所和车辆存放场地逃生通道不畅通,车辆进出通道不畅通;重点防火补位消防器械配备不到位及器械使用功能不完好等问题。

(六)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回收车辆逐车登记不严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废弃物流向情况不清楚;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的行为;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处置不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要求等问题。

(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摸排清查行动未安排部署,逐一登记企业基础信息不彻底;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不严格;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建立台账、未限期整改;未获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收集处理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以及医疗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分解、加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收购赃物或嫌疑物品等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

(八)商贸重大活动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各项重大商务活动的安全工作。主要检查各级重大商务活动是否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重大商务活动开展前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活动的安全风险点,对活动的风险作出评估;是否实地检查活动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活动人员车辆安全情况、安保人员配置和巡查制度等情况。

五、时间安排与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

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专业大排查。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结合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有关企业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开展行动,落实专业大检查。元旦前、春节前、“两会”前,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按照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和整治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有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三)严格督导整改,落实专业大整治。对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强化跟踪督查,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隐患予以消除。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将适时成立督查组,对全区商贸和成品油市场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工作部署、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岁末年初,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大型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超、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和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以及商务系统重大活动,历来是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是岁末年初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点工程。商务、供销部门及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刘鹤副总理重要讲话、刘国中省长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自觉把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作为年底前到明年春节期间的重要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强力组织问题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扎实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创造坚实的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努力夯实工作责任。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落实部门领导督导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责任制。要制定领导干部整治行动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应急值班,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整治行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定期研究、协调推进,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及各有关企业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大时段以及冬季防火、雨雪天防垮塌等重要任务,扎实开展“三查”行动,持续开展“五落实”核查,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登记和督办制度,督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推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确保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或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要公开曝光并严肃追责,决不姑息迁就。

(四)即查即改,认真开展隐患治理。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职,敢抓敢管。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改、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督查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五)源头管控,全力打牢工作基础。各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的要求,组织制定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方案,认真整治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自觉接受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