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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 支持“三个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5-22 15:41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推动我省三个经济不断发展,做好我省2020年支持三个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精神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三个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1982号)要求,现将2020年我省支持三个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支持两家以上快递公司联合在政府机关、高校、住宅小区共建共用智能取货柜;

二)支持新获得国家5A级资格评定,且在陕西注册的物流企业;

(三)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市宝塔区、眉县、绥德县等5个公路物流试点地区农产品和冷链物流园区建设;

(四)支持城区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服务点等三级配送网络建设

(五)支持展览面积以1万平方米或500个标准展位为单位递增的全国性品牌展会、国际品牌展会项目,支持经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且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会展集团落户我省

(六)支持托盘生产、运营企业在我省建设托盘循环公用平台,支持物流企业对存贮、装卸、搬运、分拣等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更新对符合要求的公用平台建设费用和物流标准化改造费用

(七)支持对获准在我省设立的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批准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仓库、厂库和中转仓库

(八)支持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建设;

(九)支持三个中心建设。

二、支持方式及项目实施期限

专项资金根据项目不同性质和投资规模、效益,实行事后奖励、投资补助等支持方式。

(一)属于投资补助的,对当年确认支持的项目,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陕政发﹝20191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

(二)属于事后奖励的,项目完成且运营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奖励。

    (三)专项资金对201981—20201231日在建及完成项目予以支持。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一)承办企业按项目属地向当地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同时通过进入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






























(二)http://xmk.sf.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有关申请表,同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城乡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服务点等三级配送网络建设项目用户在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内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法)内申报;其他项目用户在支持三个经济发展资金省商务厅(内贸)内申报。

(二)实施企业随时申报,市、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随时受理审核的项目分别是: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第一、二、五、六、七、八、九计7大项目;实施企业按季度或半年申报,市、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集中受理审核的项目分别是: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第三、四计2大项目。

    (三)县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后,县级商务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进入http://10.77.1.48,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进入http://xmk.sn.mof进行网上初审和确认。联合上报市级纸质材料时间由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据实确定。

(四)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所属县(区)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会审,择优筛选承办企业,联合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报送正式项目申报文件。网上审核、确认和上报方式与县级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登录方式相同,及时完成网上审核上报和提交工作;纸质正式文件(所有申报材料均以A4纸张装订成册,13份)上报时间据实确定。

(五)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专人或委托第三方实地考察支持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研究确定支持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资料,项目库填报要内容完整、真实,不得缺项、漏填;特别是长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指标必须据实填报。

    (二)各市(区)、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省级业务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项目,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对项目库规定的内容要应填尽填,不得缺项漏填。

(三)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2019年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已支持过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上报项目资料,逾期未报单位视同放弃,责任自负。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1231日。

五、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财务处:靳少辉  电话:029-63913853

省财政厅经建处:左    电话:029-68936079

 

附件:1.支持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支持会展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支持农产品和冷链物流园区、物流金融发展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4.支持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5.支持三个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0520


附件1

支持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物流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

(一)支持方向1.支持规模大、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品牌托盘生产或服务商在陕西建设托盘循环共用平台,开展托盘(周转箱、筐)租赁、回购返租、异地退租业务;2.支持企业推广使用标准托盘(1000mmX1200mm)、周转筐(含托盘笼)等;3、支持企业开展与标准托盘相配套的存储、装卸、搬运、包装、分拣设备等配送设施和货运车辆(外廓2550mm、冷链车2600mm)的标准化、智能化更新改造。

(二)项目要求:1.托盘循环共用平台必须符合商务部相关标准要求,入驻企业数量30家以上;年均标准化托盘租赁量30万片次以上,在陕西服务网点不低于10个;2.标准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须有突出物流的“单元化+一贯化”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实现GS1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信息合成单元化,应用一贯化。

(三)申报主体:托盘循环共用平台申报企业必须是托盘生产、租赁服务企业;标准化、智能化改造项目企业必须是在陕注册的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

(四)申报资料:

1.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2);

2.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说明(附件1-附件3);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1-附件4);

5.项目已完成投资支出凭证、发票及合同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等);

8.项目建设通过的规划、土地、环评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9.其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城乡配送网络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1.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建设或升级改造现有物流设施,构建“城区配送分拨中心、乡镇共配中心站、村级服务点”三级城乡配送网络。2.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社区、镇(村)服务点等共建具有共享性质智能终端货柜。

(二)项目要求:1.城乡配送网络覆盖供应链上下游,拥有三级以上(市区<县区>分拨中心、乡镇<街道>配送站、村<社区>配送点)配送网络;网络服务于3个以上不同业态(快递、电商、快销、医药、生鲜等)。2.终端智能取货柜设立原则上覆盖15分钟生活圈和住宅小区,具有共建共享功能,最低申报50个。

(三)申报主体:在陕注册的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快递、电商等。申报智能终端货柜补贴项目的企业应获得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许可,并经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初审通过方可受理(市场处:电话:029-87872119)。

(四)申报资料

1.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2);

2.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说明(附件1-附件3);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1-附件4);

5.项目已完成投资支出凭证、发票及合同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等);

8.项目建设通过的规划、土地、环评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三、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一)支持方向:对2019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5A级物流企业评定的在陕注册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00万元。

(二)申报程序:1.企业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审核报送省商务厅。2.行业协会复核:由省物流采购联合会对申报企业评级资料进行复核确认。3.检查核实: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实。4、评审公示:聘请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经省商务厅研究通过后,在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材料:

1.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5A级物流企业评级资料和相关文件复印件;

5、5A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商务厅流通处:彭远华   联系电话:63913883

 


附件1附件1

 

陕西省商贸物流建设

项目申报材料

(封面)

 

 

 

 

 

 

 

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1附件2

 

陕西省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第三方物流企业     □电商企业

□商贸流通企业       □快消品生产企业

□零售连锁企业       □其它生产企业

□物流配送企业       □托盘运营服务企业

□其它企业

 

申请项目类别(可多选)

□物流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方向项目

□5A级物流企业项目

□三级配送网络建设项目

□配送终端智能货柜项目

注册资本


2019年纳税额


2019年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纳税所属区


建设项目所属市、区


企业

性质


企业法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计划投资额


其中:

自筹经费


银行贷款


其他来源


试点项目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额


项目投资期

开工

时间


完工

时间


项目是否申报过

其他财政资助

□是

□否

项目建

设性质

□新建

□改建

项目拟建设内容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及效益等相关情况。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如有其他重要内容,请另外附页说明。

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所在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意见(盖章)

市级商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附件3

 

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

(编写提纲)

 

一、发展现状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股东概况、主营业务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现有生产研发能力、近期财务状况、主要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战略等。

二、实施条件

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三、建设内容

(一)重点建设内容

(二)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分项投资规模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四、预期效果

(一)项目目标。如标准托盘使用率,标准化设施设备数量,平台标准托盘租用交易量;信息平台实现的功能,接入的产业上下游企业数等等。

(二)经济效益。企业综合物流成本降低,货损率降低;平台交易额提高,交易管理成本下降,等等。

(三)社会效益。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提升情况;平台上企业诚信状况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等等。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

(二)组织和人员保障(成立专门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情况。)

(三)制度保障

六、项目方案中如有涉及商业技术及专利秘密的声明等。

 


附件1 附件4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项目资

金来源

资金来源

金额

项目总投资


其中: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资金用途

预算金额

合计


















预算依据及说明



附件2

 

支持会展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全国性品牌展览引进项目

(一)支持范围

支持首次举办与我省主导产业密切相关、能代表国内行业发展方向,拓展能力强、潜力大、信誉好、服务优的全国性品牌展览项目落地我省。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3.国内500强企业参展比例5%以上;

4.外省参展商展位数50%以上。

(三)申报资料

1.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证照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4.展览项目总体方案、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方案;

    5.展览主办、承办非同一单位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

    6.展览项目总结报告、资金决算报告;

    7.展览举办场所场地租赁合同、结算票据及实际展位平面图等佐证材料;

8.展商参展、宣传、广告等《合同》及相关票据;

    9.省外企业参展情况、国内500强企业参展比例等证明材料;

   10.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二、国际品牌展览引进项目

(一)支持范围

支持首次举办与我省主导产业密切相关、能代表国际行业发展方向,拓展能力强、潜力大、信誉好、服务优的国际品牌展览项目落地我省。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3.世界500强企业参展比例5%以上;

    4.境外企业参展比例20%以上。

(三)申报资料

    1.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证照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4.展览项目总体方案、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方案;

    5.展览主办、承办非同一单位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

    6.展览项目总结报告、资金决算报告;

    7.展览举办场所场地租赁合同、结算票据及实际展位平面图等佐证材料;

8.展商参展、宣传、广告等《合同》及相关票据;

9.境外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参展比例证明材料;

   10.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三、规模以上展览企业落户项目

(一)支持范围:支持行业龙头型、领军型,规模以上展览企业落户陕西。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陕落户纳税;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在陕展览面积规模在10000㎡以上;

    4.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资料

    1.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证照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4.在陕落户期间展览面积规模的证明材料;

    5.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四、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展览企业落户

    (一)支持范围:支持行业龙头型、领军型,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展览企业落户陕西。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陕落户纳税;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在陕展览面积规模在10000㎡以上;

    4.具有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会展项目;

    5.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6.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符合相关时间要求。

    (三)申报资料

    1.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证照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4.在陕落户期间累计展览面积规模的证明材料;

    5.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览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五、省内会展企业组建规模以上会展集团

    (一)支持范围:支持鼓励引导省内会展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形式组建国际化会展集团。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展览面积规模在50000㎡以上;

3.与国际会展主体资本有效融合,国际会展主体占股10%以上;

4.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资料

    1.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证照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4.国际会展主体占股10%以上,企业完成重组相关文件;

5.展览面积规模的证明材料;

    6.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六、省内会展企业组建经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会展集团

    (一)支持范围:支持鼓励引导省内会展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形式组建国际化会展集团,并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展览面积规模在50000㎡以上;

3.与国际会展主体资本有效融合,国际会展主体占股10%以上;

4.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5.组建后国际化会展集团的项目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

    6.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符合相关时间要求。

    (三)申报资料

    1.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证照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4.国际会展主体占股10%以上,企业完成重组相关文件;

    5.展览面积规模的证明材料;

    6.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览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诚信证明材料。

 

     联系人:高东顺      联系电话:63913973


2 附件

 

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项目内容


起止时间


项目预算(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项目承诺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审核意见

 

 

市商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支持农产品和冷链物流园区、物流金融

发展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一)农产品和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1.支持范围: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市宝塔区、眉县、绥德县试点地区农产品和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定位明确跨区域高效集合的农产品分级、加工、包装、预冷保鲜、检测、冷冻、仓储、交易、分拨配送、冷藏运输、多式联运、金融等环节产销密切衔接的全程冷链物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达到整体提高区域内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率。

2.申报要求:试点地区或园区为申报主体和责任主体

3.申报资料:申报实施方案。

(二)物流金融发展项目

1.支持范围:2019年以后获准在我省设立的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国家大宗商品期货公司、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批准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仓库、厂库和中转仓库)

2.申报要求: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运营规范、业务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记录。

3.申报资料:企业申报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申报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和材料、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企业提供真实资料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63913877

 

 

 

 

 

 

 

 

 

 

 

 

 


附件3 附件

 

农产品和冷链物流园区、物流金融发展建设

项目申请表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要

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201  年  月至2020 年  月

申请支持金额


联系     方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注:表中所填数据、内容须与资金申请报告保持一致。


附件4

 

支持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陕西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按时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申报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必须是在境外已建设并投入运营的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含边境口岸建设项目);陕西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枢纽城市或商品集散地顶层设计并重点打造的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

(三)单个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面积须在1000平米以上服务于陕西省内三个地市以上或20家以上省内外贸企业。

(四)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必须拥有总体设计方案或商品展示方案、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制度、必要的运营资金、配套的服务设施和具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

(五)熟悉目的国海关政策法规、税务、法务等知识,申报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项目的企业能为省内外经贸企业提供优惠的通关、仓储、配送、分销、展示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对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信息化管理。

二、支持政策

对我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符合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公共性质,并且符合国际认证的“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按不高于建设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对外贸易者经营备案表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运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三)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总体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实体照片和海外地图定位截图。

(四)项目运营单位与入驻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场地租赁合同、购买或租赁付款财务凭证、购买或租赁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照片付款财务凭证、装修清单装修合同和付款凭证和资金转出境外银行流水。

(五)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服务陕西省企业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客户企业列表和、企业简介、货物名称和数量。

(六)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贸处 张海涛 电话02963913906

  省财政厅经建处     电话:02968936079    


附件4 附件

 

“海外仓”“陕西商品展示中心”

项目补助申请表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组织形式


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申请

金额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       税金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   权益


申请单位财务事项

户    名


账    号(基本户)


开 户 行


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情况


企业法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公章)

 

手机


座机



附件5

 

支持“三个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我省各个口岸实施三个中心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中心、加工贸易转移承接中心项目建设的各类企业。

(二)三个中心必须是建成的实施项目。

(三)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中心面积须在500平米以上国家商品展示分区不少于3个以上加工贸易转移承接中心入驻加贸企业不少于5外向型企业不少于10家,下一个年度有意向入驻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少于2家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中心面积须在1000平米以上,入园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15家,年度开展跨境电商业绩不少于1亿元。

(四)三个中心必须拥有总体发展规划、必要的运营资金、配套的服务设施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二、支持政策

支持三个中心项目建设,对新建成的公共厂房及综合配套设施、生产线建设及装卸设备购置、通关信息化建设及智能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费用总额不超过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三、申报资料

(一)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三个中心的总体发展规划、平面图和实体照片。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三个中心项目的公共厂房及综合配套设施、生产线建设及装卸设备购置、通关信息化建设及智能设备购置等费用凭证(复印件)

(五)三个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与入驻运营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三个中心服务陕西省企业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客户企业列表和企业简介。

(七)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贸处  张海涛    电话:029-63913906

  省财政厅经建处        电话:029-68936079

 

 

 

 

 


附件5 附件

 

三个中心建设项目补助申请表

企业(单位)    基本   情况

企业(单位)名称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组织形式


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申请

金额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       税金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   权益


申请单位财务事项

户    名


账    号(基本户)


开 户 行


开展相关业务情况


企业(单位)

法人签名盖章

 

 

 

法人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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