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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5:21

杨陵区商务局,各相关协会,各有关企业: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个别

地区相继报告本地疫情,加之进入夏季,随着温度和湿度的升高,

多种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

迫性进一步凸显。为持续巩固商务领域疫情防控成果,切实防范

潜在风险,根据5月31日全国新冠肺炎和夏季重点传染病疫情

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示范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动心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针对夏季传染病高发的特征,进一步抓实抓细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防控到位。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杨陵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贸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督促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细化工作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防控指南,做好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一线员工、

经营商品的卫生防疫;严格落实进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疏解

限流、结算限距、控制客流密度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管理,做好进出口商品流转信息登记。各企业要根据进出口集装箱货物的物流特点,严格落实从事货物卸装、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凡是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都要进行进厂预防性消杀,做到不消杀不进厂,消杀不彻底不进厂。进口工业冷链物品都要进行核酸检测,物品进厂前3日内要向示范区工业商务局报备,提供7日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各个部位和货物及司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全面预防性消杀后方可进厂卸货。

四、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尽接。各商贸企业要尽快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单位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主动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接种预约和组织工作。要通过企业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普及新冠疫苗接种知识,积极宣传接种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营造科学的接种氛围,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意愿,全面实现应接尽接、能接尽接的接种目标。杨陵区商务局要按照省商务厅要求明确人员,每周统计接种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联系人:丁云芳联系方式:87035056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