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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确保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的通知

来源:工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25 14:50

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

为了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燃气使用安全、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决定立即开展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商贸和成品油企业开展集中检查,严格整治“重视不够、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惩戒和追责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域。以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加油站、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狠抓安全防范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人员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火灾、爆燃事故和踩踏事故,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把事故遏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要点。突出“七一”建党100周年、“十四运”、中秋节、国庆节、农高会等重大时段,以及高温、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等重要节点,以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节假日促销安全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企主体任。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充分、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等问题。(落实单位:杨陵区商务局)

(二)成品油市场安全。重点整治源头管理把关不严、监管责任不清晰、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主要整治无证经营、非法购销成品油、销售不达标油品、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违规储备成品油等行为;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配电室)、重点环节(卸油环节、加油环节、检修环节、施工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落实单位:杨陵区商务局)

(三)商业综合体和大中型商超等商贸场所。重点整治未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消防设备和抢险救援装备配备不符合实际,微型消防站建设不达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完备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保持畅通;未清理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或不完善,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不经常未全员覆盖等问题。(落实单位:杨陵区商务局)

(四)餐饮单位。按照省住建厅、商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1〕127号)、示范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21〕25号)要求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部署精神,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商务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汇总辖区内合法餐饮企业、瓶装气餐饮用户购气信息清单,建立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名录;督促餐饮户与正规瓶装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餐饮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督促餐饮户定期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督促餐饮户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定期检查餐饮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落实单位:杨陵区商务局)

(五)二手交易市重点整治未建立车辆交易登记台账,对车辆交易的来源、质量情况不清楚,登录应用系统逐车、实时、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不及时;营业场所和车辆存放场地逃生通道不畅通,车辆进出通道不畅通;重点防火补位消防器械配备不到位及器械使用功能不完好等问题。(落实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商贸科)

(六)报废回收拆解行业。重点整治回收车辆逐车登记不严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废弃物流向情况不清楚;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的行为;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处置不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要求等问题。(落实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商贸科)

(七)电商行业。重点整治电商产业园和有存储设施的电商企业,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备配备不符合实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完备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保持畅通;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或不完善;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不经常未全员覆盖等问题。(落实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电商科、杨陵区供销社)

(八)商重大活重点整治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各项重大商务活动的安全工作。主要检查各级重大商务活动是否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重大商务活动开展前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活动的安全风险点,对活动的风险作出评估;是否实地检查活动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活动人员车辆安全情况、安保人员配置和巡查制度等情况。(落实单位:杨陵区商务局、杨陵区供销社)

(九)再生源回收利用行业。重点整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摸排清查行动未安排部署,逐一登记企业基础信息不彻底;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不严格;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建立台账、未限期整改;未获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收集处理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以及医疗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分解、加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收购赃物或嫌疑物品等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落实单位:杨陵区供销社)

四、时间安排与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检查整治行动任务落实。其中,杨陵区商务局6月30日前完成餐饮用户燃气安全集中检查整治任务,并于6月28日12时前将《餐饮单位使用瓶装液化气摸排情况表》(附件1)《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一)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专业大排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有关企业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展行,落实专业检查“七一”建党100周年、“十四运”、中秋节、国庆节、农高会等重大时段前夕,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要按照本次检查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和整治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全面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有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三)格督整改,落实专业大整治。对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强化跟踪督查,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隐患予以消除。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将适时成立检查组,对全区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检查工作部署、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温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商务、供销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刘国中书记重要批示以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深入隐患排查,强力组织问题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扎实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创造坚实的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努力夯实工作责任。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坚持整治行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定期研究、协调推进,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大时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登记和督办制度,督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检查督查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职,敢抓敢管,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改、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源管控,全力打牢工作基各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商务、供销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组织制定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本次检查整治内容和要求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自觉接受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杨陵区商务局、供销社要每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信息,认真总结检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附件:1. 餐饮单位使用瓶装液化气摸排情况表

2. 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1

餐饮单位使用瓶装液化气摸排情况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

备注

1

是否使用瓶装液化气

2

是否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3

是否与正规瓶装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4

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5

是否定期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6

是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

7

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餐饮单位(盖章): 联系人:

检查人员签字: 餐饮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隐患点位置及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整改责任人

是否完成

整改

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