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工信发〔2015〕294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府谷县、神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金融、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为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优化政府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集智聚力,多措并举,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
二、工作目标
今明两年全省实现100户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培育拟挂牌后备企业500户,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实力。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陕西证监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
(二)建立资源库。对照新三板挂牌条件和规则,综合考察企业规模实力、行业地位、发展潜力和挂牌意愿等因素,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由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各市确定的后备企业进行考察,确定500户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入库。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增加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形成梯队,不断壮大拟挂牌企业队伍。(新三板挂牌企业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一是企业存续满两年以上,二是股权清晰,三是经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四是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五是与证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辅导服务协议)
(三)做好培训。省工信厅和省中小企业局组织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财税、土地、工商等部门专家,组成新三板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为后备企业做好咨询服务。每年从后备库中筛选一批基本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且有挂牌意愿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地专业培训,指导企业有步骤地推进挂牌工作。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中介机构等建立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合作战略,根据企业需求和实际情况,组织专家一对一进行辅导。
四、政策支持
(一)对纳入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库的企业,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同时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等专项扶持资金。
(二)支持企业自主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对需要帮助的企业,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和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将积极为企业推荐合格的省内外战略投资方,全力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服务。
(三)对两年内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工信厅和省中小企业局总共给予每户企业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所在地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开发区、示范区等)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特别是区域内尚无挂牌企业的,应尽快实现零的突破。
(四)各市县政府应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梳理、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土地、税务、工商、房产、环评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新三板挂牌打好基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