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贸区获得9项省级文化管理事项委托
日前,陕西省文化厅与陕西自贸区各管委会共同举行省级文化管理事项委托书集中签订仪式,省文化厅分别与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签订了省级文化管理事项委托书,一次性将9项行政管理事项全部委托下放给自贸区。
这9项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要求,此举是加快推进实施《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实质性启动省级文化管理事项下放工作的重要举措。依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各管委会将严格按照委托书事项的有关要求,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加强领导体系和工作队伍建设,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监督方法环节上与省文化厅保持一致,确保管理事项有效下放承接。同时,要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和文化内容安全。省文化厅近期也会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班,积极指导各管委会开展审批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