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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发展

来源: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6-21 18:03

杨凌示范区为了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开展七项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专家查治隐患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采用社会化服务机制,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家查治隐患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隐患查治整改、职业危害排查、危险源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深入镇办、重点行业和企业,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 
  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重点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行业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组织实施“平安校园·快乐暑期”活动。重点抓好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暑期安全。采取校园开放日、家长会等方式,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及家长参加教育培训,警钟长鸣,提升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溺水、触电事故发生。 
  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应急演练。结合燃气安全的实际需要和治污降霾的总体部署,广泛深入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用气素质,为杨凌示范区燃气进村入户打好安全基础。 
  组织全区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评比活动。评比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评比结果。 
  组织开展道路治乱疏堵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逆向行驶,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电动车、三轮车、残疾人车从事非法客运等10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