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企业核准登记,普通护照核发等可由自贸试验区直接审批办理了。2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省将向陕西自贸试验区下放217项省级行政职权。这是我省首次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下放省级行政职权。
本次拟下放的217项省级行政职权中,214项为省级各部门根据自贸试验区需求和部门工作实际主动提出委托或下放给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实施的;另外3项为之前省政府已经委托下放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的。
根据省编办提供的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省省级部门共有行政许可项目363项。由此,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共享有近6成省级部门行政职权。记者梳理217项下放的省级行政职权,涉及48家部门。其中,省农业厅委托、下放权限最多,达到20项,占比近十分之一,成为“放权大户”。
此外,省公安厅下放权限17项;省食药局、省质监局各自下放权限14项;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省住建厅分别下放权限12项。其他省级部门下放的权限数量均在10项以内。
记者注意到,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省干线公路、港口、航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权限都以下放或委托方式交由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有望加快。同时,出入境通行证核发、外国人在陕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权限的下放,则有望为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宽松空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陕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
据悉,随着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我省还将向西安、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等各片区下放更多省级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