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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见实效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2-14 14:20

2017年2月5日,杨陵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2月5日至2月14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八),在城市建成区35平方公里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双禁”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丰富载体抓宣传。一是政府搭台,“移动”唱戏。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在280多辆公共交通车辆、100多辆干部私家车上设置宣传标语,出动移动宣传车6辆,各行业300余个LED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放《通告》和宣传标语,“移动”宣传成为风景。二是营造氛围,叩门入户。发放张贴倡议书、《通告》、宣传资料12000余份,大街小巷、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横幅190余条,三个街道办动员机关、社区、两委会干部近800人进小区叩门入户、经营门店逐一宣传动员。三是广泛宣传,“圈子”发力。利用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小区业主等QQ群、微信圈及时发布禁售禁燃信息,仅教育系统向155个群、1.9万名教师、家长发布了宣传信息;积极与驻区两所大学对接,动员大学教师带头禁燃禁放,实现了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全区群众“双禁”知晓率达到98%。 

刚柔并济掐源头。一是禁售。从《通告》发布即日起,不再批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安监、公安、市政等部门联合执法,取缔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市场,退还28家经营户场地占用费、大棚搭建费11200元,等价回收35户合法经营户及临时市场价值13.5万元的存货烟花。二是严打。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全区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在入区主要路口盘查过往车辆,严禁烟花爆竹入区;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无证经营户8家,收缴烟花爆竹357件,价值1.85万元,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非法流通。三是兑换。区政府提出以烟花兑换年货行动,三个街道办在各居民小区设置兑换点59个,流动回收车2辆,以年货、日用品、礼品、玩具等兑换回收各类烟花爆竹,兑换金额达36.56万元。 

强化责任抓落实。一是全动员,齐上阵。2月10日-11日,全区近1400名干部放弃休假,分区包片,深入社区、门店挨家挨户开展宣传、巡查、劝导、兑换工作,及时发现并劝阻燃放苗头,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严包抓,夯责任。建立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大联动”工作架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街道办3名区级领导分片包抓,划分工作责任区域,定人定责,进一步织密“双禁”责任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设立“最高”指挥部。正月十四、元宵节当晚,在地势最高、楼层最高的上院小区居民楼顶层设立“最高”指挥部,鸟瞰禁燃区,三个街道办分别在辖区制高点设立指挥部实时监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不间断对各个小区巡查,既查人又查效,有力促使“双禁”工作取得实效。 

正月十四、元宵节当天,全区所有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双管单位等均实现“零燃放”,129个居民小区中96%以上的小区实现“零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