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名单,陕西省共有包括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内的11家融资担保机构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全国范围内,免征营业税政策惠泽356家融资担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出台的系列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减轻担保机构经营负担,促进担保机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实收资本大、经营业绩突出、担保放大倍数高,代偿率低等条件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在示范区中小企业局(经贸发展局)等部门的组织下,经中、省两级主管部门审核,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审定,获准免征营业税。据了解,免征营业税政策有效期为三年,自担保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推行免征营业税政策,每年可为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减轻税负负担近1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