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将于11月5日至9日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在10月20日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农高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7月份以来,我区建筑施工、农业养殖、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虽然未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但暴露出部分行业领域仍然存在大量隐蔽致灾隐患,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秋季潮湿多雨,企业生产繁忙,建筑工程赶工期,冬季气候干燥,居民用气增加,加之农高会期间人流、物流、车流聚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严峻性,准确把握行业安全生产季节特点,突出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强化各项管控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农高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和隐患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4〕29号)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倒逼目标任务,于10月20日前建成《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责任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同时,制定《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方案》,及时报示范区安委办备案。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示范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4〕9号)要求,深入查找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多发点、安全隐患点和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农高会前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及时落实防控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事故。省政府督查组将于10月中旬对各市区“三化”建设和“六打六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旅游、农业生产、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一些深层次问题,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示范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一线警力部署,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超载、闯红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运车辆带病行使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红绿灯等基本安全设施。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确保汽车站和客运车辆安全运行;要切实加大对出租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日常管控和危桥险路安全隐患的查治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示范区规划建设、市政管理、道路交通、水务等部门和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公司,要以预防高空坠落、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垮塌,深基坑、桥梁、围堰、边坡坍塌,起重机械倒坍、施工电梯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逐企业、逐工地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按照管委会要求,第二十一届农高会举办期间,城区建筑工地要暂停施工。
三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示范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农家乐、建筑工地临时用房、农高会展馆、临时搭建场馆,以及洗浴中心、KTV、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稳定。工商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商业门店等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超许可范围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示范区质监部门要认真吸取今年全国发生的多起电梯伤人事故教训,以农高会展馆、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医疗单位和休闲娱乐场所等使用电梯比较集中的单位为重点,认真检查电梯维修保养、设备运行、日常安检和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全面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同时要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治理。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示范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开展易制爆、易制毒、易燃易爆等重点监管危险物品的检查整治活动,严格执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不出任何问题。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示范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星级宾馆、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场所和设施,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七是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杨陵区政府,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要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业设施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观光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要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对餐饮行业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气象部门要对农高会期间悬挂气球用气种类和质量加强管控,严防气球爆炸、着火等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农高会各项重大活动安保措施,严防人员踩踏等事故发生。工矿商贸、电力、教育文化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针对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四、强化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示范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督促协调作用,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薄弱环节、事故多发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点的抽查和督查,对检查不细致、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值守,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公安、安监、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要制定完善各类重大活动期间突发道路交通、踩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要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应急资源底数,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队伍联动和资源共享,提高应急保障水平。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公安、建设、交通、旅游、工商、质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和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要于11月20日前将农高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简要报示范区安委办(联系人:李端,电话:87031923,传真:87031925)。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