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渭南市澄城县硫磺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该矿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非法组织煤炭开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全落空,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为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示范区安委会决定从8月25日起在全区安全生产领域迅速开展“六关停”专项整治活动。
一、重点范围
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
二、整治内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超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停。
(二)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一律关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三)存在非法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一律关停。
(四)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一律关停。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一律关停。
(六)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及瞒报谎报事故的一律关停。
三、方法步骤
从8月25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采取部门检查整治、安委办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杨陵区安委办和示范区各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上述“六个一律”要求,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凡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关停,伴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加强监控,绝不允许在没有相关政府和部门同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生产经营建设。
(二)加强督导,狠抓整治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跟踪督办,帮助企业分析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彻底地整治,直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产复工。凡是经关停治理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闭取缔。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责
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努力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止出现安全生产责任空档。凡是没有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许可私自复产复工的单位,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凡是由于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请杨陵区安委办于9月10日前将本辖区“六关停”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示范区安委办。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