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高温季节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多起因高温强对流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中下旬,关中地区还将出现高温和强降水天气。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强降雨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示范区安委会决定,8月10日至8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加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活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努力夯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高发路段和危桥险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客运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渣土车、农用车营资质情况,严查非法运营、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筑施工领域
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桥涵等危险施工场所,以及墙体及塔吊、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认真排查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纠正制止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预防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风雷电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事故发生。
(四)人员密集场所领域
主要检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和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完好、齐全情况。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切实做好隐患查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活动从8月10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8月10日至8月20日)
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导企业对高温、危险岗位,易发坍塌、倒塌和地质灾害等区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检查督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第二阶段,督查抽查(8月21日至8月25日)
示范区安委办对各重点企业高温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高温汛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把本次检查活动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细抓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将检查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有关企业。
(二)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要突出重点环节、要害部位、关键场所,加大排查力度。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
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督导有关企业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