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杨爱卫办发[2013]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验收,保持示范区良好的投资发展和人居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区迎验复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区爱卫办的安排,5月起至10月底,开展为期6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其中,6月10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全面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区迎验复审要求;6月11日后为巩固提升阶段,在抓好日常管理和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望”,提升工作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通过国家级卫生区复核验收。
二、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在做好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指定专人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确保宣传的实效性。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员工对迎验复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的卫生意识。
(二)定点屠宰企业要达到以下卫生要求:1、实行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屠宰点符合卫生要求,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2、定点屠宰厂(点)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有卫生管理制度,检验人员持证上岗;3、屠宰厂有待宰、屠宰、急宰间,有检验、消毒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的卫生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我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应付检查、敷衍了事而影响复审验收的有关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