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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2-11-01 17:11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有序,按照《杨凌示范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杨管安委发〔2012〕1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度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相关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并将责任落实到各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深入车间和现场进行检查,有的放矢、突出重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特种设备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与使用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各生产岗位要严格按照生产规程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演练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与处置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增强企业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事故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防范事故发生与应急处置的能力,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稳定。

    四、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健全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企业要加快本单位安全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投入,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宣传管理制度,抓好对员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与自防自救的宣传教育,尽快形成和完善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