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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安委会6月份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2-05-21 17:05

 

 

杨管安委发〔2012〕8号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中省及示范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区营造“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安监发〔2012〕50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示范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12日。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区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区性活动

1、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启动视频会。

由示范区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观看。活动时间:5月29日。

2、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由示范区安委办组织实施,主要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咨询,展示事故案例,推介安全管理经验等。活动时间:6月12日上午9点至12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

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交通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投资服务局等单位在本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城区繁华地段摆放警示教育展板,设置流动广播站、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时间:6月18日至6月22日。

4、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由示范区安监局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

5、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由示范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延长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时间:6月1日至7月10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活动。

由示范区安监局组织实施。举办1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班和1期汽车驾驶安全知识培训班。活动时间:6月18日至6月29日。

7、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由示范区安委办组织实施。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1次易燃有毒气体泄漏应急救援演练。

8、开展新闻宣传活动。由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区内重点路段、各施工场地、人员聚集场所、企业厂区内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在杨凌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专题节目;在农业科技报、公众信息网开办“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通过区内街道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群发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等知识。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区域性活动

1、杨陵区安委办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面向社会,立足基层,突出企业、社区、校园、乡村,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2、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要在施工现场面向一线建筑工人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施工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3、示范区交巡警支队要在汽车站、火车站、新时代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立流动宣传广播站,循环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和交通安全知识。

4、示范区消防支队要在宾馆、饭店、商场、网吧等消防重点单位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5、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要督导中小学校举办校园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录像、摆放警示教育宣传展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

6、示范区经贸、质监、交通、工商、旅游、药监、农业、劳动、卫生、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重要平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通知》结合起来,作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作

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组织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示范区安委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推动政府部门、企业、新闻媒体等协作联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作用,组织新闻单位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活动主题,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

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

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公安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示范区安委办(安监局)。

联系人:李端,电话:87031923,传真:87031925

附件:201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参考)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参考)

1、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2、安全生产,平安生活

3、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4、平安共同心声,安全最佳效应

5、事故隐患详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化

6、安全与幸福相伴,安全与质量同行

7、无知大意必危险,防护警惕保安全

8、处处预防事故,时时注意安全

9、促进经济发展,抓好安全生产

10、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11、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

12、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1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16、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17、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8、大力宣传,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19、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0、重视安全,珍爱生命

21、遵守劳动安全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2、关心青少年的安全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

23、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村(市)民

24、预防火灾,警钟长鸣

25、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6、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27、隐瞒伤亡事故是严重违法行为

28、用好防护用品,防止事故伤害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月  活动  通知

抄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