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安委发〔2012〕7号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杨凌示范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号)精神,经示范区安委会同意,现就示范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夯实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以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努力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媒体,开办宣传专栏,组织策划讲座、访谈、培训、群发短信等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知识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纲领性文件精神。通过声势浩大、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决策深入人心,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安全知识普及率,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1、切实加强目标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区安委办要认真修订《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考核项目,明确奖惩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目标责任考核约束、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努力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管委会《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杨管发〔2012〕5号)精神,夯实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一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签订承诺书、责任告知书等方式,使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意识。二要落实监管部门责任。杨陵区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管部门必须管安全”的思想;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观念。示范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业务联系和督促指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1、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示范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将一些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势固定下来,年内要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定》、《杨凌示范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等规章制度。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示范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安监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杨陵区安监局列为全国重点支持的县级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单位,配齐配足现场监测、应急救援指挥、执法检查等基本装备,满足现实工作需要。杨陵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适当充实乡镇、社区安全监管力量,定期对安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旅游、特种设备、工商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2〕2号)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突出特殊时期、重点地区、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事故防范;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2、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年底前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在确保危化企业全面达标的基础上,逐步在道路运输企业中推行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达标;在机械、轻工、商贸流通等行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试点,树立3-5个行业典型,以典型引路,逐步实现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未按期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要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杨凌示范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杨管安委发〔2012〕5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加大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道路交通领域要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打击和治理的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复杂路段及客运车、货运车、摩托车的管控和检查,对非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建筑施工领域要将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打非责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示范区安委办要适时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打非治违”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防范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示范区决策部署精神,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以“人、车、路、企、管”五要素为关键环节的道路交通,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矿商贸领域,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的建筑施工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领域,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调查,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档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非法生产、超存量存储危化品行为。继续坚持烟花爆竹“四统一”制度,全面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
二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建筑工地坍塌、高处坠落、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为重点,督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规范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实施文明安全施工,严防群伤群死事故发生。
三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用车、摩托车、渣土车、水泥罐车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和校车安全监管政策,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四是深化其它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加强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安全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使用安全。
(七)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增强事故处置能力
示范区安监局要督导规模以上企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加大预案检查力度,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全区应急救援调研活动,深入查找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部门、行业、企业协同处置事故联动机制。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不出问题。安监、气象、国土、市政、水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协调联动和预警机制。
(八)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业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班组长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参加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凡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和未落实培训责任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示范区安监局要指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切实提高认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参培率和安全知识普及率,努力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0日-5月20日)
积极宣传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5月20日-11月15日)
按照示范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定期跟踪督查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出现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11月16日—11月30日)
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1日12月20日)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整改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扎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对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改进。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认真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示范区安委办将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其列为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交通局、质监局、工商局、旅游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分别于5月25日前和12月20日前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示范区安委办。
主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方案 通知
杨凌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