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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工业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1-11-24 09:46

 

  今年以来,在省安监局和示范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努力完善培训教育体系

    一是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其列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成立了以局长白敏为组长,副局长赵广、杨陵区安监局局长符国春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做到发现一个送培一个。四是严格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培训考试监管,严把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和培训机构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格局。

    二、不断扩大培训面,努力推动全员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杨凌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累计参加省上各类业务培训10余人次,参培率100%。组织区内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3场,涉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抓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全区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92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3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310人,其中:电工作业197人,电焊与热切割作业88人,高处作业16人,空调制冷9人。对全区7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实现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3、组织学习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采取会议传达、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和安监系统所有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精神。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向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办宣传专栏,在全区掀起学《通知》和《实施意见》的热潮,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培训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1、坚持“三个原则”,抓好两个责任主体。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和分散的原则,培训上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运作上分散实施,针对不同企业、不种工种、不同人员,因人施教。坚持减负和服务的原则。坚持服务优先,培训机构采取夜间上课和白天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服务。坚持规范和实效的原则。在实施中规范操作,保证教学时间,完成教学内容,确保考试质量,真正使每一个参训的人员学有所获。

  2、强化人员管理,狠抓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杨凌中等职业学校安全培训有关工作人员到西安、咸阳等安全培训机构参观学习,并认真参加省上组织的全省安全生产师资培训班,强化培训,使安全生产师资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使老师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不断提升。

  3、强化过程管理,狠抓培训质量。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培训工作,严把计划审批、考核发证等关键环节。注重培训过程管理,派出专人跟班督导、服务,保证了良好的教育培训秩序。

  四、丰富教学方式和手段,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创新培训方式。在坚持和完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不同学员的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方法开展培训,做到了培训方式多样化,进一步增强了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创新培训手段。为了提高培训学员实际操作水平,杨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购置专业培训实操设备,并与陕西化建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金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学生实操合同,开阔了学生的实习眼界,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