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安委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
为了切实抓好第四季度特别是第十八届农高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管委会领导指示意见和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求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1〕36号)精神,示范区安委会决定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旅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活动分两个阶段,共10天,从2011年10月16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主要督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农高会前安全生产检查进展情况及今年以来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了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示范区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深入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督查活动结束后,示范区安委办将专题向管委会汇报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